(發佈時間:2015-06-08 17:58:45)
本報2月18日訊(記者李孟霏通訊員雷鳴) 因情人龍某另結新歡惱火,女子屈某竟夥同自己的網友王某,將龍某約至酒店,上演一場“捉姦大戲”後對龍某實施兩次敲詐,共勒索錢財3萬元。日前,威海高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屈某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;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,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。
屈某與龍某二人保持情人關係已有兩年多,在發現龍某又另有新歡之後,屈某心有不甘,決定教訓一下龍某。於是,屈某為了勒索錢財,夥同網友王某上演了一場“捉姦大戲”。
2013年9月份的一天,屈某將龍某約至市區某酒店,後趁龍某洗澡的間隙發微信給王某,告知王某兩人約會的具體地點。王某“火速”趕到酒店,敲開門後,當場將屈某和龍某捉姦在床。隨後,王某自稱是屈某的老公,並揚言要將事情鬧大。屈某此時表現的十分害怕,並假裝不斷哀求王某。
此時的龍某並不得知,這是屈某和王某一唱一和演的一場戲。為了息事寧人,龍某隻好將隨身佩戴的黃金項鍊抵了現金一萬元交給王某,隨後,又向王某打了兩萬元的欠條。
事後,龍某感覺事有蹊蹺,隨即報了警。2013年11月份,三人相約在某銀行交涉,在王某將兩萬元現金從龍某手中接過時,被民警當場抓獲。
|